2017中国【北京】国际污泥处置及资源利用技术设备展览会
日期:2017-04-08~2017-04-12
参展期间遵守大会规定,不展出侵权假冒商品、不转让转租展位、不提前撤展。
2、参展单位须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展位费用50%汇入组织单位指定账户,余款于2017年3月10日前付清,逾期组织单位有权对上述展位予以取消或调整。
3、参展单位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展位即正式确认。如组织单位确需调整展位,为了展位合理有序的安排,请展商给予配合,不能以此为诉讼理由。
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至2017年4月12日止。双方应履行各自权利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5、本合同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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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