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2 13:36
埋单。换句话说,我国环境方面的立法如果仍以行为责任为对象,一个根本性的矛盾仍将难以解决:被弃置对象(土壤)的法律主体及其责任不明确。
板子应打在谁身上?
德国将管理责任落实在状态责任方的思路可借鉴,肇事者、土地所有者、占用者、继承者均须承担污染土地恢复、无害化责任
在污泥处置方面,德国的立法有可借鉴之处。1998年3月17日颁布的《联邦土壤保护法》规定,被污染土地的肇事者、土地所有者、占用者、继承者均须承担将被污染的土地无条件恢复并使其无害化的责任。它将环境保护/土壤保护的管理责任落实在状态责任方而非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