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护区项目环评审批适用法律汇总
日期:2015-11-25 20:14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法规标准。加快水污染防治、排污许可等法律法规修订步伐,研究制定配套地方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功能区划、节水及循环利用、地下水管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尽快研究起草地方性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等水污染防治法规,开展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干渠的立法保护工作,尽早通过立法审查,为一线基层执法部门具体执法提供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统一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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