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20 12:02
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都是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因此,必须加强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体性,尤其是政府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一定要密切地结合起来。
对此,有以下立法建议方案。
改革安全管理的多部门分管体制,整合现有安全、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和机构涉及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的行政监管职能,建立统一、独立的与重大事故安全监管和环境风险防控、应对处置体系,并相应制定《重大事故环境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法》,为形成统一、严密、高效的安全监管和环境风险防控应对处置体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