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佑海:环境风险防控 是不是该立法了?
日期:2015-11-20 12:02
周边可以调用或支援的应急资源,提出恰当的应对方案,使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时效性大打折扣。
4.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亟待完善。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于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要求有明确规定,但部分规定过于原则,部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5.突发环境事件事后恢复制度不健全。
比如,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缺失。历史上多起公害事件表明,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损害具有潜伏性、滞后性等特点,应急处置结束后需要采取彻底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消除事件影响。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污染治理和生态
11/4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8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