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霞教授:从环境权利到环境义务
日期:2015-11-16 15:20
部分人认为现在污染很严重,我的环境权利还没有完全得到保障,我就可以不履行义务。
崔建霞:权利的全方位实现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义务的履行却可以随时随地完成。在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主张环境权利或维权可能会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履行或免除环境义务。之所以叫义务,就是即使不愿做也必须做的职责。无论从环保发展大势来说,还是从作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双重内涵来讲,必然要从环境权利转向环境义务,或者说实现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之间的对等与均衡。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动态地走向统一,这才是比较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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