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07 16:42
鉴于此,孙菁建议要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将排污企业向公众公布,邀请公众协助监督,还公众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虽然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但在现实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公民的监督权无法有效实施。
有法不依、有法难依、以权压法是环保法执行中最突出的问题,孙菁希望在环境保护中应体现公众的环境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马军认同孙菁重视公众环境权益的提议,他表示,严厉处罚问题企业已有先例。环保企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