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10 14:26
的新《环境保护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法制化的一个重要表现,该法专门设立第五章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规定了社会组织的权利,其中专门授予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以前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现在我国立法借鉴了发达国家的公民诉讼制度,建立了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一些以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为宗旨的社会组织或者基金会,在设区的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了5年,3年没有违法记录,对于环境污染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譬如某一个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厂,有环境污染了、扰民了,外地的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