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南:追究领导环境损害责任 创新实践生态文明制度
日期:2015-08-19 14:10
。《办法》是督促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用权的一把制度利剑、一道制度屏障,通过明晰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从而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要追究。《办法》出台是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和实践。
《办法》涵盖的核心内容和五大亮点
《办法》是迄今为止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和实施的第一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法规。《办法》总共有十九条,主要规定了《办法》适用的党政领导追责对象和范围、损害责任追究原则、4种领导干部类型下的25种追责情形、损害责任追究主要方
6/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6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