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南:追究领导环境损害责任 创新实践生态文明制度
日期:2015-08-19 14:10
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2014年出台了《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并对十多个环境保护存在严重问题的城市政府进行了约谈。
在地方实践层面,最近10年也开展了多种形式探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2002年,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200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今年4月初,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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