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垃圾焚烧发电和污水处理两个PPP项目案例
日期:2015-07-20 11:20
政府通过公开招标与保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授予其27年特许经营权(含建设期和试运行期)。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政府按每吨43元的价格向其支付垃圾处理费,并按约定额度、价格收购其发的电。项目于2005年8月动工建设,2007年8月完成调试投运,并通过消防、安全、环保等验收,完成了《特许权协议》约定的各种功能性测试,2008年3月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福建省环保监测中心实现互联,实现对其烟气排放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2008年8月正式转入商业运营,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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