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17 22:01
铺设已经全部结束,已进入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项目完工后可收集处理开发区北区、黄塍镇南区、望直港镇耿耿工业园等约22.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污水,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根据宝应县物价局宝价字[2012]79号文件《关于核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核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如下:1、生活类污水1.25元/吨;2、生产类用水3.8元/吨;3、特种类用水4.8元/吨。可根据物价指数变动幅度作相应调整。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可获得财政3040万元补贴。
目前该项目尚未引入社会资本,全部投入均由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区政府融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