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4 18:06
性的整治方案,优化治污工艺或设备,从根本上解决超标、超总量排污的问题。因此,制定《办法》,可以使环保部门在面临难点焦点问题时,灵活运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手段,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环境监管工作。
三是制定《办法》是强化排污者环境保护责任的需要。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负担原则,排污者是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主体,有义务改正其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行为,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也有义务向社会公开其治污过程及结果等环境信息。然而,环保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发现,一些排污者将污染整治当做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