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实施限产停产 严惩超标超总量排污
日期:2015-01-14 18:06
2014年12月1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严惩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记者日前就《办法》的出台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
  中国环境报: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一是制定《办法》是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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