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0 23:52
立法质量。一是尽快填补一些重要的环境资源立法空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二是抓紧进行相关法律修订工作,迅速启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修订,把《环境保护法》已经规定的各项制度加以细化,把与建设美丽中国相关的要求变成法律制度安排。
加强环境执法,确保有法必依。切实消除保护领域的选择执法、扭曲执法、懈怠执法、越权执法现象。加强环保依法行政,加强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环境司法的功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组织与审判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