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各谈判响应单位在确认参与投标后必须在2012年12月13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公司,未按时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A、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