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成本倒逼激发企业减排内生动力
日期:2012-10-24 18:43
省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基准价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9月份,为加大排污权交易在污染减排上的力度,并适应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增的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河北省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基准价提高到4000元/吨、3000元/吨,并确定氮氧化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试行价格为4000元/吨,氨氮为8000元/吨。
对排污权交易的收益,河北省作出规定:转让无偿取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所得收益,按照转让方的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缴纳出让金。
排污权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的区别是,不仅要有指标有买方卖方,还必须在两个前提下进行,即满足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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