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污水处理费8月1日起实行新收费标准
日期:2014-07-30 22:00
近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了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平均1.18元/立方米。
其中,居民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非居民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37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3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随城市供水价格收取。新的收费标准于8月1日起执行。
收费标准调整后,IC卡用户卡中原购买的水量不变,8月1日起购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双月抄表的用户,如果9月份抄见水量包含7月、8月两个月的,则抄见水量的一半按新收费标准计算,一半按原收费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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