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建城区须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
日期:2014-07-15 21:56
山东省日前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3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意见》要求,要突出建设重点,加大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力度,新建城区必须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认真实施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格局。
按照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相应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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