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污水厂不得擅自停运或减少运行台数
日期:2014-06-24 22:53
环保部发布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2038-2014)(以下简称规范)在内的等5项新环境标准。其中,规范要求,污水厂不得擅自储运或减少运行台数。
近年来,一些地方申请国家财政补助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往往是污水处理厂建好了,却不运行,污水处理厂晒太阳的并非少数。环保部发布的规范明确要求杜绝此类问题。
按照规范要求,污水厂应按照设计要求或实际进水量运行污水提升泵,不得擅自停运或减少运行台数,以收集并处理全部污水,实现满负荷运行。
同时,明确,污水厂应对其设施设置明显标识,包括进水口,出水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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