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06 23:00
企业偷排污水,是要付出代价的!5日是世界环境日,就在这一天,福建漳州龙海市法院对漳州市首例非法排污污染生态环境的案件进行庭审。被告人陈某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同时,提起公益诉讼的中华环保联合会与被告陈某达成协议,由陈某购买6万元鱼苗在九龙江龙海水域段放养,用以修复九龙江生态环境。
5日11时许,价值6万元的鱼苗被投放到九龙江龙海水域段。福建省高院林业庭庭长祝昌霖表示,这种修复性执法,通过审判机制推动整个社会修复生态环境的案例,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属首例。
修复性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