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土地不得用于住宅开发
日期:2012-09-20 18:39
近日,环保部公开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要求,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场地,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且不得用于住宅开发,对已有居民要实施搬迁。
分工方案提出要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透露,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会同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一起研究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备案制度及污染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制度,明确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和要求;并将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评估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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