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下月生效
日期:2014-02-20 14:51
环境保护部于2013年12月26日颁布的《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办法》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各项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更好地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在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后颁布的。
《办法》对于申领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人员设置了4个必要条件:一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具有正式编制拟从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人员;二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三是在环境保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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