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需要法律保障
日期:2013-12-02 16:55
突破太湖流域地区水污染物范围,则显得依据不够充分。一项好的制度,倘若离开法律规范的支撑,必将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记者:除了缺乏法律保障之外,还有哪些问题制约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发展?
金浩波: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与其他政策关联不足。还是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排放指标申购核定暂行办法》规定,参加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新老企业的允许排污量主要依据环评批复排污量、排污许可量,同时参考三同时竣工验收实际排放量以及近两年的环境统计数据,还应满足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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