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需要法律保障
日期:2013-12-02 16:55
您曾提到,法律体系建设不完善阻碍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推进。能否具体谈谈?
金浩波:我认为,国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至今尚未广泛推行,关键就在于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对排污权尚无明确认定。《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环境是一种资源,也没有提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概念。
记者:江苏省在排污权有偿使用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既然缺乏法律保障,江苏省是如何推进这项制度的?
金浩波:开展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其依据是《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的有关批复文件。但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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