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体系建设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日期:2013-11-21 11:39
社会为资源、权力、价值和利益分配而形成的各种规则总和,它可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前者具有强制性、阶段性特点,它的创新通过立法形式或即时完成;非正式制度具有自发性、非强制性、广泛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如伦理文化、约定俗成等。通过正式法律创新形式,可以把原来属于非正式制度的社会规范转化为正式的法律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制度保障和路径选择。需要指出,加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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