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开重点污染源 接受公众监督
日期:2013-11-04 18:37
为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江西将主动公开全省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8类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
据了解,为便于公众查询,江西省环保厅以厅门户网站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厅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专题栏目,公开了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上市企业环保核查、污染投诉处理结果、国控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情况等31项具体信息。江西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
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6 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