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政策监管何时到位?
日期:2013-10-29 13:37
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含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和混合污泥)承担处理处置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是污泥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
2011年3月3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示范项目的通知》,提出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并在统筹规划、技术选择、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2011年3月14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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