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16 17:18
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酝酿十余年之久,排水行业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法律文本。日前,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答: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是市政公用事业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城镇排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暴雨内涝灾害频发。一些地方对城镇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