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23 09:11
22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了解到,环保部门本月开始对全市重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力度。同一污染源企业如果年度内第4次超标排污,将直接问责辖区环保局局长。
根据市环保局发布的消息,今后对涉及全市国控、省控污染源、重金属污染源、直排海污染源、石化区污染源等重点污染源出现违法超标排污的,由所在辖区环保局实施领导包案负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对同一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能力可以满足达到排污需要,但年度内2次超标排污的,由辖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包案解决;当被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