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探索跨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策略
日期:2013-05-28 14:52
纠纷的预防工作落实到日常环保工作中,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
四是开放创新原则。3省1市各方要不断加强交流合作,坚持开放创新,不断推进长三角地区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机制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环境污染应急联动工作不落空,《方案》还明确了应急联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方案》确定,成立长三角地区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沪苏浙皖3省1市环保厅(局)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厅局级领导组成,主要负责牵头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协调、处置重大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和
3/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6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