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5-09 16:08
、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否则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处以所需处置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参考规定:
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