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废法对污水处理企业的“新”要求
日期:2020-05-09 16:08
改正,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同时,此次修订还特别规定,在产废单位未依法核实受托方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情况下,如受托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产废单位作为委托方还需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规定:
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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