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公布 7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19-07-10 13:22
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污泥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三)从事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需经专业培训;配备(委托)负责污泥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四)建立保证污泥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 污泥处置费按特许经营协议或其他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对于采用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设备的,可由企业按有关规定申请税收优惠,并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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