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日期:2019-04-15 14:02
复治理形势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延续期限。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审核治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 编制资金预算并下达,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工作任务及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开展日常监管、综合成效评估和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指导地方做好项目管理,配合财政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治理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着眼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支撑区、生态问题突出区,坚持保护优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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