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日期:2019-04-15 14:02
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9年2月27日
附件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以下简称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治理资金是指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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