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全部要“持证排污”! 今年10月底完成发证工作
日期:2019-04-09 11:21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强化证后监管。据通知提出的进度要求:2019年10月底各省(区、市)要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北京市、天津市等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提前一年核发,共核发排污许可证846张,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锡市、连云港市、中山市、东莞市、清远市和吴忠市等非重点城市,完成了部分污水处理厂排污
1/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5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