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4-08 15:55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2019年起,山东根据各市国控和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同比变化情况和达标情况,开展省对各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其中,断面21项考核指标年平均浓度全部达到年度水质考核目标的,可按照断面数量获得16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断面达标基本补偿资金。
此外,山东还开展水质同比变化补偿(赔偿)。单个考核断面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氟化物等4项考核指标月浓度,同比改善1个百分点的市,省级给予4万元的补偿。4项考核指标月浓度同比恶化1个百分点的市,向省级缴纳5万元至200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