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磷回收禁止土地利用 德国最新污泥法规生效
日期:2017-09-04 23:25
时期。主要原因是目前只有一部分从市政污泥(或者污水)进行磷回收的工艺是成熟技术,而从市政污泥灰烬内进行磷回收的工艺,目前在德国还没有大型装置运转的成功经验。
各种磷回收利用方法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被定义为磷回收处置工艺, 即从市政污泥或者从市政污泥单焚烧装置的灰烬或者在特殊市政污泥混烧装置内产生的污泥灰烬内进行磷回收。
在采用化学沉淀结晶工艺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内, 一般都可以产生磷酸铵镁(MAP)。但此规范规定, 再采用此工艺必须保证被处理后的市政污泥内磷含量<20 gP/kgDS或者至少降低污泥内磷含量50%。回收之后的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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