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磷回收禁止土地利用 德国最新污泥法规生效
日期:2017-09-04 23:25
泥处置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要求在过渡期之后,大型污水处理厂必须在市政污泥或者从市政污泥焚烧厂的灰烬进行磷回收。
2.1 法律强制规定大型污水厂进行磷回收
根据这一规范法则,所有大于10万人口当量[德国人口当量解释:60 gBOD/(人žd)。德国人均耗水150~200 L/(人žd),污水BOD的平均浓度300~350 mg/L]的污水处理厂必须最晚在规范生效之后12年内,所有大于5万人口当量的污水处理厂必须最晚在规范生效之后15年内完成磷回收装置。在这些大型污水处理厂内,只有以下例外情况可以免除磷回收义务:即市政污泥内始终能够证明含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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