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2 16:43
境信息及有可能会影响到公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及时地公布,而其关键在于环境信息发布机制的完善。建议政府进一步修订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形成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二要升级或创新环境信息发布模式。结合信息化工作的推进,对过去采用网站、报纸、媒体信息发布模式进行升级,并开发新的发布平台,如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公众平台等,让更多的公众能及时了解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