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22 09:58
可证制度国际研讨会上,时任浙江省环保厅总量处副处长的陈俊表示,在过去的实践中,浙江省的排污许可制度除了法律支撑不足、定位不清晰、管理范围窄、证后监管弱等问题外,与其他污染源管理制度也存在相互独立、分头管理和管理效率低的问题,其作用并没能很好的发挥出来。目前,浙江省再次展开制度改革,以排污许可证作为许可、核定、监管所有排污行为的基本管理制度,探索制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模式。
但在宋国君看来,浙江省的排污许可证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并不仅仅是因为上述制度缺陷造成的实施障碍。更为关键的原因在于,浙江省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