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6-11-15 22:19
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有关方面的聘请,担任专家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课题或项目进行独立研究与评审;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劳务报酬;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一)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各项活动,提出专业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
(二)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泄露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未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相关政策制订或理论与实务研究等的工作内容、过程和结果。
(三)参与的工作项目与本人或所在单位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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