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01 21:16
环境治理、推进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保护地下水等措施,全面防治水污染。到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总体高于98%;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比例达到70.3%,基本消除劣五类地表水体;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太湖湖体高锰酸钾指数和氨氮稳定保持在二类,流域重点断面达标率80%;阳澄湖湖体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达到三类,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长江干流苏州段水质保持优良,主要入江支流消除劣五类。
通过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加强污染场地的环境管理,推动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作,防治农用土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