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26 21:46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二○一五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于二○一七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二○二二○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二○一七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摘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北京61段水体验明正身
从2015年初开始,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以下简称卫星中心)就开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