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制度何去何从? 五路并举重塑绿色新章
日期:2016-09-21 11:30
法律责任。具体而言,尽管地方行政首长是本地环保第一责任人,但是,当重特大环保事故的发生与党委的路线、政策、人事安排相关联时,书记则有可能成为第一责任人。所谓一岗双责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和工作人员,除了履行自己的业务职责外,还要承担本领域有关的环境保护管理或者监管职责。
可见,党政同责要求的是加强地方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在环境治理中的责任;一岗双责强调的是将环保统筹整合到党政各部门的职能中。理论上说,这两者的结合,既有利于纠正以往一把手对环保的忽视,又能够减轻党政部门间的推诿和扯皮。
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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