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三五”抓环保:“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落地生根
日期:2016-08-09 20:36
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在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中,明确了环境保护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等15条具体工作职责;发展和改革部门7条工作职责;公安部门5条工作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和科技行政部门各两条。同时,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农牧业、林业、商务部门等36个政府职能部门列入名单,并且对每一个部门工作职责都进行了详细明确。
□呼伦贝尔市:
环保职责明确到嘎查
呼伦贝尔市出台的
9/2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1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