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三五”抓环保:“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落地生根
日期:2016-08-09 20:36
境保护工作职责为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确定专兼职人员为环保信息员,对辖区内污染源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出现新的污染源,及时报告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向政府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此外,《工作职责》也对党委3个职能部门和36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审判与检察机关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行了细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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