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发行主体“漂绿” 千亿绿债市场方兴未艾
日期:2016-04-05 12:27
并未进入绿色项目领域。这也正是马骏所担忧的劣币驱逐良币。
在马骏看来,关键是要保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真正的投入到绿色项目中去。他表示,在监管层面也需要发各种各样的公告性指导意见,要求发债企业进行披露,这是要求,但是谁来保证执行,需要第三方机构,需要评级机构给予监督。
国际经验表明,引入独立第三方的绿色评级与认证是保障绿色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的有效机制,将绿色因素引入信用评级则更有助于投资人更全面的评估绿色项目的偿债保障能力,吸引投资者进行绿色投资。
目前,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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