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02 20:22
文价值目标的体现。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做指引,那么修法活动将是盲目的、任意的
记者:在您看来,新形势下,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应当明确什么样的目标定位?
吕忠梅:需要把握好三点。
1.是全面修订而不是简单修改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颁布后历经了1996年、2008年两次修改,但都没有摆脱以污染防治为主、以环保部门为主、以城市为主的思路;没有把水生态安全、公众健康、管理体制、城乡一体等当前最该解决的问题作为修法的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举措,为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在内的相关法律立改